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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要点

2024年04月01日 15:02  点击:[]

   2024 年,全省内部审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扣“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总要求,全面有效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开创内部审计工作新局面,以高质量内部审计工作服务单位治理,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作出应有贡献。

   一、持续强化内部审计工作政治属性

   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把准、悟透、落实好党中央意图和部署,更加自觉从政治大局和战略全局的高度谋划内部审计工作,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到内部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内部审计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在审计工作中充分体现政治导向和政治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不断锤炼政治眼光,坚持从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中发现政治端倪,坚持用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审视审计发现的问题。通过审计监督,有效促进单位治理目标与党和国家经济工作重点相衔接相契合,更加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

   二、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

   坚持强化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动建立健全党组织、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的体制机制。有条件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成立党委审计委员会或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党组织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各单位党组织要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审计成果利用、问题整改和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的管理。要建立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制度,对内部审计重大规划计划、重要内部审计情况、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等重大事项首先向单位党组织报告,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内部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

   三、依法有效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紧紧围绕促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开展审计。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立足行业特征、管理特点等,对本系统和行业内涉及资金量大、项目多、时效性强的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把握审计的着力点,着力检查政策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和实际效果等情况,揭示政策落实措施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促进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紧紧围绕资金管理使用合法效益开展审计。以促进本单位依法守纪、提高绩效为目标,积极开展预算执行、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资产负债损益等审计,揭示各类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把监督的着力点放到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上,着力推动本单位遵守财经纪律更加严肃、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更加科学。

   --紧紧围绕强化单位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开展审计。结合本单位内部治理需要,开展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审计,以检查并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和合理性、促进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筑牢风险防线为目标,重点关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关注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重大物资采购和招投标、贷款发放和证券交易、资产和股权收购转让、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等重大事项,关注因制度性缺陷和漏洞,或制度执行不到位造成的单位管理混乱和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提出健全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议并督促落实执行,推动改善治理,持续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和防范风险。

   --紧紧围绕促进领导干部权力规范运行开展审计。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权力规范运行为目标,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开展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重点关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廉洁从政(从业)规定等情况,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四、提升内部审计质量水平

   牢固树立审计质量“生命线”意识。坚持依法审计,深入揭示经济管理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意见建议。坚持强化全流程审计质量管控,构建审计计划、组织实施、督促整改等一体谋划、前后贯通、相互衔接的审计业务质量管控机制。加强对聘请社会机构开展审计工作的质量控制,建立健全对社会机构开展审计项目质量的评价机制,充分履行对社会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的质量把关职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履职尽责考核评价机制,促进内部审计人员依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

序,履行内部审计监督权,提升内部审计质量水平。

   五、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推动内部审计查出问题有效整改,完善内部审计整改机制。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整改挂号销号、分类整改等制度,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相关业务职能部门的整改落实责任、内部审计机构的整改监督检查责任。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规范管理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内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力量相融合的工作原则。加强单位内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力量贯通协同,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推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将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情况严肃追责问责。

   六、做实研究型内部审计

   探索建立研究型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强化审前政策法规研究、审中过程研究、审后复盘研究,把研究作为内部审计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推动研究型审计真正成为内部审计人员的思维方式和工作习惯,成为提升审计层次和水平的重要路径。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规律的研究,探索更加科学的方法、路径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效。运用研究型审计思维,深入揭示问题背后存在的制度体制机制障碍,做到发现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建设性作用。注重内部审计研究成果转化,将内部审计实践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转化为理论成果,为推动内部审计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指引。

   七、不断创新内部审计工作方式方法

   建设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内部审计监督模式。探索经济责任与其他专项审计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提升审计的效力,结合本单位管理和经济运行实际,不断探索和丰富审计类型,更好地服务单位改革和发展。探索开展“数据分析+现场核查”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数字化审计工作模式,提升信息化审计组织和管理水平。统一单位内部数据标准,拓宽数据采集渠道,扩展数据采集类型,打造财务数据、业务数据和管理数据“富矿”,夯实内部审计数据基础。加强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推动运用信息审计手段监督政策落实、决策审批和业务运行全过程,增强内部审计揭示问题的宏观性、系统性、准确性,提出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和建设性。

   八、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

   --加强对内部审计的分类指导。各级审计机关要认真落实《湖北省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推动优化内部审计人员配备和内部审计机构应设尽设,稳步推进行业主管部门对所辖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与同级教育、卫生健康、国资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通过抓部门协作带行业发展。加强对行业自律组织的业务指导,探索国家审计监督与协会自律管理有机融合的新路径,增强内审指导监督工作活力,依托自律组织加强同中央驻鄂单位、非公组织的交流学习。

   --依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检查。各级审计机关要围绕内部审计制度建设与执行,聚焦内部审计项目的计划、实施、报告、整改等环节,可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分行业分板块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专项检查,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督促被检查单位及时整改,推动内审单位切实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加强对社会审计报告的核查。各级审计机关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本级社会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聘请的社会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认真核查,要多角度、多层次归纳发现的问题,揭示问题本质,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向被核查单位和社会审计机构反馈意见。同时要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加强成果运用。

   --持续开展内部审计高质量建设。进一步落实《湖北省内部审计高质量建设试点单位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内部审计高质量建设“六个一”建设标准,新增部分内部审计高质量建设试点单位。同时,采取实地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全省首批确定的 20 家内审高质量建设试点单位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内审高质量建设工作常态有效推进,充分发挥试点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全省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九、搭建内部审计交流平台

   深入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研讨活动,重点围绕研究型内部审计工作、大数据审计、内审高质量建设等主题,营造浓厚的内部审计研讨氛围,推广学习好的经验做法,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能力与水平,激发内部审计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探索联合行业自律组织共同开展“走进”系列活动,走进不同的单位和领域,沟通、学习、研究内部审计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将相关成果汇总形成我省内部审计发展经验成果集锦;探索开展优秀内部审计理论研究成果和优秀审计案例评选活动,在全省总结推广内部审计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切实增强研究内部审计工作的主动性,为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提供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

   十、提高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制度》,从依法依规的高度认识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完成年度内部审计统计工作。各级审计机关在做好本地区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审计机关的指导,切实履行对被审计单位和下级审计机关上报报表的审核职责,准确掌握本地区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确保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全覆盖,确保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做好对统计基础数据的分析研究,提高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一、不断扩大内部审计影响力

   结合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实际,将与日常工作相关的法规及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宣传好,增强本单位人员遵纪守法及内审人员依法履职的意识,营造主动积极配合审计工作的良好氛围;围绕内部审计成果加强宣传工作。要加强对审计典型经验的宣传,积极总结审计工作中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较高推广价值的新方法、新思路,促进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水平。探索在省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辟内审工作专栏,积极向中国审计报等杂志投稿,宣传报道我省各内审单位内审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内审人员好风采、好故事、好事迹等,进一步扩大内部审计工作影响力。

   十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内部审计队伍

   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内审干部队伍。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培训体系,各级审计机关每年开展至少 1 次线下业务培训,根据实际需要经常性开展线上培训;内审机构要自主开展内部审计教育培训,通过推荐内部审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项目、经验交流、理论研讨等多种形式,提高内部审计人员履职尽责能力。鼓励和支持内部审计人员参与专业类继续教育,鼓励报考审计师、会计师、造价师等审计相关职称和职业资格,提升内部审计人员履职水平。加强内部审计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内

部审计人员遵守职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保持职业谨慎、提高职业能力,客观独立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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