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审计厅印发《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发挥审计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中的积极作用。
《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自觉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审计机关神圣职责,贯穿于审计工作各个环节,进一步强化具体措施,找问题隐患,寻原因根源,提意见建议,为保持湖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实施意见》明确审计监督应聚焦六大重点领域,深入揭示和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廉政风险隐患。要聚焦财政管理领域,着力关注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债务预算管理、隐性债务、债务风险监控情况,地方财政运行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聚焦民生保障领域,着力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实施,惠民惠农补贴发放,民生项目建设,住房、医疗、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资金总体收支情况;聚焦企业、金融领域,着力关注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地生效,国有企业和政府投融资平台保值、增值、项目投资、信贷担保,金融机构政策执行和内控管理情况;聚焦重大项目建设领域,着力关注重大项目立项、投资决策、资金筹措,重点投资项目和外资项目建设运营,征地拆迁、房屋征收情况;聚焦资源环保和污染防治领域,着力关注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自然资源资产及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情况;聚焦转变政府职能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域,着力关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展,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以及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实施意见》提出,要不断改进方式、创新方法,着力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水平。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统筹联动,牢固树立全省审计“一盘棋”意识,构建各司其职、上下联动、有序运转的审计监督网络;积极探索大数据审计方法路子,扩大审计覆盖面,提升审计质量和效率;深化联网审计,形成数据共享、上下贯通、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格局;深化对风险隐患根源的挖掘和分析,及时揭示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层面存在的与防范化解风险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实施意见》强调,全省审计机关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审计信息反馈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促力度,努力促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取得实际效果。要坚持历史、全面、客观地看待问题,推动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保护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